沧州交通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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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院办公室  2010年07月09日 19:33  点击:[]

院内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校历安排和工作实际,现将2009—2010学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 生:7月26日—8月29日放假,8月30日、31日返校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7月14日—25日为实践教学学期,2008级学生须完成有关教学单位的实践安排后离校;2009级学生7月11日全部考试结束后,除参加英语夏令营等活动的学生外可以离校;有迎新任务的学生根据学生工作部安排提前返校。

2、教职工: 7月26日—8月21日轮休,有招生、迎新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8月22日,全体行政教辅人员返校报到;8月30日,全体教师返校报到。

新入职青年教师及未参加过学校前两期培训的青年教师参加第三期入职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见教务部通知),培训结束后方可进入暑期轮休状态;有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后,进入暑期轮休状态;其他无任务的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有关工作后,可提前进入暑期轮休状态。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假前要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详尽周到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暑期。

2、各单位假前要对所属场所、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信息中心及各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要根据迎新工作需要,利用暑期妥善做好有关场地、设备等资源的准备工作,确保2010级新生顺利报到入学。

4、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所属教职工暑期轮休和留守工作,确保暑期本部门均有人值守。暑假轮岗值守人员要切实加强责任心,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领导。进入轮休状态的教职工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本单位承担暑期工作任务及值守安排的具体情况报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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