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仰有颜色,那一定是中国红;如果青春有色彩,那一身戎装一定更加耀眼。近年,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向往军营、走进军营,当青春邂逅迷彩,一起扬帆峥嵘岁月吧!
目前,2022年度征兵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全国征兵网报名窗口已经正式开通(https://ww.gfbzb.gov.cn),真诚希望我校有志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参军报国,相信大家经过如火军营的淬炼,一定能够收获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男兵:截止当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2.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
体重:17.5≤BMI值<30,BMI值计算:体重(公斤)/[身高(米)]2,如果BMI≥28,还要加做糖化血红蛋白,糖化血红蛋白<6.5%为合格。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且矫正视力不低于4.8,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具体遵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国家政策
1.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多8000元的学费补偿。
2.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等。
3.报考军校
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本科类军官院校基本条件: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本科类军官院校被录取后,经过2年军队院校学习取得本科学历。招生条件除具备现役士兵报考军官学校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同时具备:①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信息数据库中心注册;②报考当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1周岁;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④服役期间未受到处分。
4.选取士官
大学毕业生义务兵服役期满选取士官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时间视同服现役时间授予军衔。
5.学历升级政策
(1)退役后专科升本科: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退役后考研:①大学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不少于500人。
6.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①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者计算为工龄;②每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中安排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考录指标,比例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总数的10%;③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④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2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⑤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⑥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对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际单独招录,比例为总名额的20%。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依次减免部分税费,限额标准每户每年12000元,最高上浮20%。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依次减免部分税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上浮50%。
三、沧州市特有优待政策
1.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从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发放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
2.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助。
2021年起,从我市应征入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毕业生,凭往返乘车、住宿发票,由应征地征兵办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乘车和住宿费用(每人不超过2天),并给予定额误餐补助。
①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市就读返乡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②入学前户籍为外地市,从我市辖区内高校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3. 鼓励大学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从我市应征入伍,退役后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我市指令性安置条件的,其本(专)科就读年限视同服现役年限,一并计入阳光安置量化标准打分。
四、征集流程
1. 网上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填报基本信息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审批。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或高校征兵工作站的通知,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合格者由征兵办择优确定为预征对象。
4.体检政考。预征对象根据征兵办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符合条件的择优确定预定兵。
5.预定兵管理,预定兵由兵役机关发给《预征兵通知书》,定期向应征地兵役机关、学生征兵工作站汇报个人思想、身体、学业等有关变化情况。
6.役前教育训练、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不少于两周的封闭式集中役前教育训练,经役前教育训练合格者择优批准入伍。
7.审批定兵。征兵办集体研究定兵,办理入伍手续,发放服装,组织新兵交接起运。
8.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新兵,根据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节》及征兵办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有资助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货款代偿。由学校所在地应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批准入伍后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享受军属待遇。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gfbzb.gov.cn
沧州市征兵办咨询热线:0317-2145205
(文章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